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停车难如同一颗顽固的 “绊脚石”,困扰着众多市民的出行与生活。四川达州也正积极应对这一挑战,于 11 月 27 日召开的《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为解决停车难等一系列问题拉开了新的序幕。
随着达州经济的腾飞和民众生活品质的提升,机动车数量呈爆发式增长。这一现象带来的停车难问题,与市民顺畅出行的需求以及城市美观环境的打造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它不仅降低了民众的生活舒适度,还对城市的长远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对此,达州市委、市政府果断出手,将停车管理纳入 “群众最不满意的 10 件事” 专项整治范畴。
为攻克 “停车难” 堡垒,《条例》精心规划。一方面,要求制定停车场专项规划与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时,严格依据国家标准和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场,使其与城市整体规划相得益彰。同时,大力倡导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场等集约化停车设施,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并鼓励个人错时共享停车位,充分挖掘停车资源潜力。
在整治 “停车乱” 乱象上,《条例》同样不遗余力。构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是关键之举,该平台集数据采集、停车引导、智能导航等多功能于一体,为市民出行提供精准信息与智能停车便利。停车场主管部门主导停车场信息化改造工程,停车场经营者则需确保专用停车运行管理设施设备与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无缝对接、联网运行。而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的管理与使用单位更是肩负着数据安全保护的重任,全方位保障停车秩序的规范与信息的安全。
针对 “停车贵” 这一痛点,《条例》细致划分停车场收费模式,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且明确规定,在特定的交通枢纽停车场停车不足十五分钟,以及其他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停车不足三十分钟等五种情形下,免收停车服务费。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也鼓励其对停放时长不足三十分钟的车辆免收费用,切实减轻市民停车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第二十八条展现出达州在停车管理上的创新与包容。在遵循政府规章的基础上,鼓励专用停车场在确保安全且满足自身停车需求后,向社会开放停车服务。更令人称赞的是,倡导有条件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非工作日或非工作时段,将内部停车场免费向社会开放,个人也被鼓励将有权使用的停车泊位错时共享。这一系列举措如同一股春风,有望吹散停车难的阴霾,让达州的城市交通更加顺畅有序,民众生活更加便捷美好,也为其他城市解决停车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是达州市为加强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科学配置停车资源,合理引导停车需求,规范停车秩序而制定的条例,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由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4 年 9 月 29 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以下是该条例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适用范围:达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但公共交通、道路客货运输等特殊车辆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除外。
基本原则: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智能化、便民化原则,实行政府引导、多方协作、社会参与、建管并重的工作机制。
职责分工:市、县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市直园区管委会依法行使本园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本级停车场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设置、管理和违法停车治理工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规划编制:停车场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等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且不得擅自调整。
建设要求: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符合相关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要按规定配建停车泊位,且应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同时,鼓励利用公共场所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建设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可获政府支持。
临时停车场设置:在不妨碍消防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待建土地等闲置场所可依法设置临时停车场,其设置程序等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和需求编制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规划,设置时需遵守多项规定,并定期评估和优化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划设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禁止在泊位内实施破坏等非法行为。
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
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实现数据采集等功能的综合开发利用,并定期组织停车资源普查和调查。停车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停车场信息化改造,相关部门共享停车场信息,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单位需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停车场经营者责任: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向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应出具备案证明,并明确对未公示相关信息等行为设置了 5 条行政处罚条款,以严格法律责任。
收费管理:停车场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场、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停车场停车时长不足十五分钟,以及其他停车场停车时长不足三十分钟等五种情形免收停车服务费,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对停放时长不足三十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第四章 法律责任
明确了各类违反本条例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如对未按规定建设、管理停车场等行为的处罚规定等 。
该条例的出台,为达州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规范,有助于缓解停车难、停车乱、停车贵等问题,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