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通过《济南市停车条例》,旨在解决城市内的停车难题和停车混乱现象,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停车环境和服务。该条例采取了多项措施来应对停车难和停车乱的问题。
首先,在解决停车难方面,《条例》从规划上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它要求在公共停车场、客流集中场所的落客区、地下空间以及新建学校、老旧小区等地方提出规划要求。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停车专项规划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确保各项规划的一致性。针对老旧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商业聚集区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地区,要求区县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片区停车综合改善方案。此外,条例还简化了机械式停车场的办理手续,缩短了停车场建设周期。
其次,为了调节停车价格,条例制定了差异化停车收费标准,并进行定期评估和适时调整。同时,鼓励停车资源的共享利用,要求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其他专用停车场也应向社会开放。此外,鼓励住宅小区周边停车场与居民共享停车资源,提高车位利用率。
此外,《条例》还推动智慧停车服务,计划建设全市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实时泊位信息、停车引导、泊位共享、收费信息等服务。
针对停车乱的问题,《条例》规定了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要求,包括利用桥下空间设置停车泊位以及在城市道路红线与建筑物红线之间设置停车泊位等。针对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条例》明确了非机动车停放的基本要求和禁停区域。
《条例》还注重让群众受益,明确了重要交通枢纽的配建停车场应提供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应提供不少于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此外,残疾人免收停车费的情况也在条例中得到了明确。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表示,《济南市停车条例》经过多次修改和充分征求意见,旨在实现规划引领、破解难题、系统治理,真正让群众在停车时感受到变化和实惠。该条例将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通过这一立法举措,济南市为治理停车难问题提供了全新的解决方案,并致力于改善市民的停车体验。